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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城城守尉衙署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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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城城守尉衙署旧址,也称秦家大院,即为现在的二一九幼儿园,占地2761.2平方米,有南北向长方形砖墙封闭,砖墙南北长78米,东西宽35.4米。建筑为三进院,由七栋瓦房构成,建筑面积815.96平方米。

据载,凤凰城城守尉设立于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后金天命六年(1621)努尔哈赤统一辽东,即任命归附的原凤凰城堡的明将王元忠(授佐职世职),为守堡官镇守凤凰城。崇德三年(1638)皇太极派济尔哈朗贝勒率兵驻凤凰城。顺治元年(1644)八月,清廷由盛京迁都北京,何洛会统兵镇守盛京等14处,其中包括凤凰城。凤凰城城守官拜堵喀,统兵300人,壮丁20名。清廷迁都北京后,对全国军事防御进行全面部署。省会和边境设将军,各省重镇设都统、副都统,各省要害之地设城守尉、防守尉镇守。康熙二十五年(1686)为加强东北实力,也为解决京师八旗兵生齿日众所带来的生计问题,调拨京师八旗兵(携带家属)回东北驻防,向凤凰城派兵783名,设置城守尉,修建城守尉衙署(亦称城守尉官厅)。八旗衙署由将军衙署、都统(副都统)衙署、城守尉衙署组成,并逐层相辖。凤凰城城守尉衙署先后隶属盛京将军衙署、盛京将军衙署管辖下的熊岳副都统衙署、东三省将军衙署管辖。清代在东北的行政建置实行--制,即八旗衙署专司管理旗人事务,府厅州是专司管理民人事务,亦即通常说的“旗民分治”。城守尉是城守尉衙署的最高行政长官,是镇守一地的军政总管,是旗人的父母官。《大清十朝圣训》卷233记载:“无将军、副都统处,则设城守尉管理。城守尉虽系三品,其职与副都统相等,且又独住一城,办事亦在大臣之列。”因此可以说,城守尉是皇帝简选的“宿将重臣”,在屯以劲旅之处被任用。自康熙二十五年凤凰城设置城守尉,至民国八年(1919)撤销城守尉,约230余年,期间凤凰城有记载的有46名城守尉。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凤城大地主秦忠南兄弟入住凤凰城城守尉衙署旧址。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期间,由部队占用。1946年凤城解放后收为国有。后为部队所办幼儿园。现为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围墙内及围墙外墙基外15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15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Ⅱ类建设控制地带外70米以内为Ⅳ类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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