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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淇会谈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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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淇会谈旧址

1945年2月25日,中共乐清县委领导人邱清华、周丕振、叶龄银、郑梅欣等和山面区委负责人郑伦与警四中队正副中队长陈济、王鸣皋在离虹桥镇约5里路的河淇村陆连祥家进行会谈,县委领导人提出了收缴乐清县自卫大队枪械、宣布“警四”起义的主张。会上,王鸣皋开始有些顾虑,但很快就接受了;陈济则疑虑重重,举棋不定,左右摇摆,但经县委领导反复说明形势后,终于勉强同意。会议确定由王鸣皋以商议防务的名义,于当晚在虹桥大同医院宴请自卫大队长昊琨,席间将其扣押,然后迫令其缴出所属部队枪械,同时宣布“警四”起义。当天下午,叶龄银随王鸣皋等到虹桥,按计行事。郑伦赴四都牛塘,通知林鹤翔、黄义桃、陈大海等率抗日游击队埋伏在虹桥附近的孝顺桥法云寺后山,以牵制其第二中队行动,并发动党员、民兵、群众次日到虹桥会合。会议结束后,各自按计行事,并取得了虹桥起义的胜利。

河淇会谈旧址,位于乐清市石帆镇河淇村。陆宅建于清代中期,正屋为单层木构建筑,五开间,具有典型的浙南传统民居特色。该楼为二层木质结构,房屋坐北朝南,由门台、厢房、耳房组成。该旧址保存完整,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信息来源:中共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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