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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区明清堤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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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的堤垸,最早见于史载的为南朝宋孝武帝刘骏(454~464)在武陵郡修复“久废不辑”古江堤…。其次为“创修于唐、增修于宋”的宿郎堰堤…。明洪武年间修筑的澧县县城,旧志注明:“盖此城为障水设”。明代,常德共修筑堤垸83处。明正统十一年(1446),修筑“跨龙阳、武陵两县”的大围堤。汉寿共筑39垸,常德、澧县各筑堤15处,安乡于万历年间筑13垸,桃源县筑杜青堤。清代,围垸进入高潮。民国时期进入高峰。新中国成立后,经修复整治,将星罗棋布的小垸,合并成大垸。

清代康熙年问,常德筑垸进入高潮,共筑7l垸,汉寿筑垸2l处,常德县筑垸38处,澧县发帑银筑孟姜、窖口等9官垸,并围垦彭坪等3垸。

雍正、乾隆年间,朝廷发帑兴筑官垸。雍正年间,澧县筑大围垸,与9垸合称“十官垸”。汉寿筑官障、新兴等24障。常德县筑驮古、万金等7障。安乡筑文明、新加2垸,合称15官垸。常德县于乾隆十二年(1747),发银7,353.1两,修复镇堤庵等4堤,五十一、五十二年,共发银12,131两,维修全县官堤。

乾隆年间,境内共筑新垸21处。清帝弘历3次下旨对常德、汉寿、安乡3县溃决民垸“并著一体官为修筑以恤民力。”…。湖南巡抚陈宏谋于二十八年上疏《请严禁滨湖私筑之禁》,汉寿、常德曾刨毁碍洪的26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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