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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馥接官厅及周氏宗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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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馥接官厅及周氏宗祠
周馥接官厅及周氏宗祠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周馥接官厅及周氏宗祠位于东至县。

周馥接官厅,坐西朝东,建筑面积190平方米,抬梁兼穿斗架构,硬山墙仰瓦屋面,正脊1米多高。接官厅有门楼、主楼两层,内设会客厅、客房、设施豪华。厅内悬有御赐匾额:“七旬齐案,五子登科。”七旬系指周馥和夫人寿诞,五子系指长子学海、二子学铭、四子学熙、七子学渊、九子学辉,他们兄弟都中了进士、举人、拨贡等科举。还有一块御赐“风清南服”匾额,是对周馥督江南各省,为两江总督、两广总督时为官清正,受南方人民爱戴的褒扬。另有一块本县绅耆赠送的匾额,上曰“嘉惠桑梓”。接官厅右侧,是周姓义塾的楼房、花园、厨房、厕所等。

周氏宗祠位于接官厅西约150米,坐南朝北,建筑面积109平方米,抬梁兼穿斗架构。前部分为“四水归堂”天井房,后部分是硬山墙仰瓦屋面,与接官厅几乎同一形制。两幢古建均由周馥建于清光绪年间。周馥,清末封疆大吏,曾辅佐李鸿章办理洋务30余年,曾任北洋通商大臣、陆军部尚书、两江两广总督,接官厅是用来接待达官显贵的。清宣统二年(1910年),周馥第四子民国财政总长周学熙按原有样式复建这两幢古建,所有梁、柱、枋均以钢筋水泥仿木代之,连榫头、卯眼都不例外,这是我国最早的钢筋水泥仿木建筑。

(1)周馥接官厅。

保护范围:本体外,东、南各10米,西5.5米,北至大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14米,南至张北平家围墙,西17米,北20米。

(2)周氏宗祠。

保护范围:西北至周启述宅21米,北至周良才屋角2.3米,东北至周良才宅滴水3.4米,东至洪白玉屋角12.2米,东南至郑佰理宅6.1米,南至周启浩宅4.3米、周长生宅7米,西南至周良根脚屋屋角11.6米,西至周良根石围墙7.9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周氏宗祠为中心,向外延伸50米。

(3)周馥墓。

保护范围:周馥坟墓及神道东、南、西、北各20米。

建设控制地带:神道南20米,坟墓北60米,坟墓神道东至山岗,坟墓神道西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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