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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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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厅为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独立厅位于仓山区梅坞路9号,为桥南公益社、同盟会福建支会总机关旧址,又名“独立厅”,是福州辛亥革命的重要见证。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四月,刘杰、林雨时、陈毓鑫和王鸿滋等人向清政府注册成立桥南公益社,举郑祖荫为社长,名义上办理劝葬、戒烟、施医、救火等公益事业,暗中进行组织和宣传革命;该社成立时先设在仓前山冯巷铺(今巷下路)的古榕书院,后因成员增多,移至梅坞路本建筑内,对外称“丙午俱乐部”,实为中国同盟会福建支会总机关,并创办《建言报》,鼓吹革命。民国元年(1912年)4月20日,孙中山先生来闽,由马尾乘船抵福州码头,首先到此接受福建同盟会欢迎,在发表演说后亲笔题写“独立厅”三字,后制成匾额悬于社内。建筑占地约100平方米,为风格朴素的二层砖木结构西式楼房。1992年11月被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作为展览馆使用,内部有辛亥革命的常设展览。

建筑始建时间不详。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郑权、郑祖荫等曾在在冯巷铺(今巷下路)古榕书院组织益闻社。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春,冯超骧和“共和山堂”的其他骨干分子郑权、郑祖荫、林斯琛、林觉民、陈更新、陈与燊等人又在福州古榕书院秘密组成“汉族独立会”,黄展云任会长。该会任务是:武装起义,使福建排脱清廷羁绊,独立一国,树立全国革命之先声。后设益闻两等小学堂和阅书报所,进行反清宣传活动。该会也是后来著名的桥南公益社的前身。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四月,刘杰、林雨时、陈毓鑫和王鸿滋等人成立桥南公益社,并向清政府正式注册。桥南公益社举郑祖荫为社长,名义上办理劝葬、戒烟、施医、救火等公益事业,暗中进行组织和宣传革命;该社成立时先设在仓前山冯巷铺(今巷下路)的古榕书院,后因成员增多,移至梅坞路本建筑内。公益社对外称“丙午俱乐部”,实为中国同盟会福建支部的总机关,并办有《建言报》等鼓吹革命。桥南公益社还设立体育会,组织英华、福音、培元等书院的青年学生,参加军事操练。

1911年11月9日,在福州光复之役中,桥南公益社会员和青年学生组成的洋-队和-队,成为反清的生力军。福州起义胜利后,桥南公益社解散。

民国元年(1912)4月,孙中山先生来福州时曾在这里发表演说,并题写了“独立厅”的牌匾。

1949年后,先后作为福州市卢镜明眼科医院、文化馆使用。

1983年以“中国同盟会福建支部旧址”名义列入福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1年与邻近的汇丰银行福州分行一--复。此次修复独立厅共耗资200万元,为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献上了一份厚礼。这两座建筑也是所在的塔亭路北片区的最后遗留,其他建筑均被拆除,建设了楼盘“聚龙尚书院”。

现作为展览馆使用,内部有常设的辛亥革命史料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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