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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河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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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河遗址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周河遗址位于平阴县洪范池乡周河村,年代为新石器时代。

周河遗址,位于山东平阴县洪范池镇周河村北的高台地上、狼溪河上游,狼溪河流域的山间谷地,总面积25万多平方米。这里山清水秀,土地肥沃,自古就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栖息之地。在仅十几公里的狭长地段内,已发现的古文化遗址竟有15处之多。周河遗址以面积大、时代早、延续时间长而著称。由采集到的标本考证,从新石器时代的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一直延续到奴隶社会的夏商周春秋战国又延续到封建社会的秦汉。

该遗址由山东大学考古系于1998年进行试发掘。发掘报告尚未发表。从遗址西侧、北侧临河的遗址边缘断崖上看,文化层厚1-2米不等。地表文化层在村民挖树坑、修地堰时受到破坏,暴露出大量的灰坑、烧坑、烧土块及石器、陶器残片等。另外还有陶拍、纺轮、骨针、石馨、石磨盘等。最能反映文化特点的是陶器。有夹砂陶和泥质陶两种。夹砂陶质地较软,多呈黄褐色;泥质陶则火候高,陶质硬,色泽以红或红褐色为多。纹饰有堆纹、篦划纹、乳钉形纹、指甲纹、锥刺纹等;还有少数的带状纹。堆纹常以数条窄短的泥条成组排列,构成各种纹样。特别具有带状彩纹的红顶钵(残片),则是北辛文化的典型特征,据考证年代在7000年左右,在平阴尚属首次发现。

还发现大汶口文化的鼎足、镂孔豆柄等大量夹砂红陶和混质红陶片,并有少量硬质白陶;发现龙山文化陶鬹代足、鬼脸鼎足等大量炊器、盛器残片。

该遗址发现的最晚的文化内涵为汉代。经过遗物进行分类研究,该遗址自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商周-汉代,延续7000多年,并且中间无缺环。是济南地区与鲁西南交界处的一处宝贵的史前遗址,对研究平阴地区史前至汉代的经济、艺术、人类活动等,是一部极为珍贵且没有缺页的教科书。

1992年6月12日,周河遗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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