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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峰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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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峰书院

罗峰书院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县城,前身是敷文书院.清道光初年县城贡生唐士柬捐银建修,院址下学(时县署左,今老干局宿舍楼),木瓦房一栋五间。书院建成,随即推举山长(书院掌教人),开科讲课授生。县儒学学官教谕、训导每月亦到院讲课。道光十六年(公元1835年),江苏嘉定举人冯子龄(绍彭)任知县,捐钱五百千文(每一千文为一吊),迁敷文书院于城东门之右山麓(今县中心幼儿园),并购置学田.收取租谷给养师生,名“课读”费,包括教师薪金,学生的生活补贴、纸笔、灯油、炭火费等。凡在读生员(秀才)、童生均可享受。同时制订“励学规章”,设立奖学金,鼓励学生勤学上进。书院授课以生员自学研读为主,学官、山长定时开讲,月课、岁考一式遵朝廷制度。

同治九年(公元1871年)。广西象州人郑汉任知县,题楹联一副于书院礼堂,联曰:

池临香墨,山对菠萝,尽东抹西涂,肯学南能皆北秀;

地划三图,岩题万卷,采春华秋实,闲分夏课笑冬烘。

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钦加同知署务川县事遵义知县上杭罗庆春将敷文书院扩修,鼎建奎星阁,改名为罗峰书院。其礼堂、讲堂、会客室、过厅、宿舍、校门、厕室、活动场所及围墙皆一一构建,配套整齐。

戊戌变法后,废科举,兴学校。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知县陈葆恩奉令改罗峰书院为高等小学堂,光绪三十三年又改高等小学堂为高、初两等小学堂。

民国建立以后,1941年书院内设立务川初级中学,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58年,务川中学迁芭蕉湾新校为止。之后,复办务川实验学校于院内。

现在,罗峰书院虽然废置,但屋宇之主体部分仍保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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