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寺位于县城东北1公里的高崖上,又名“清凉院”,“佛阁寺”,因寺内有一依崖雕塑的巨佛,故俗称“大佛寺”。1996年元月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6)7号]文件公布为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据清同治《稷山县志》及寺内所存在碑碣记载,该寺始建于金代皇统二年(1142年),元、明、清各代曾多次重修或扩建。寺院坐北向南,南北长233米,东西宽150米,总面积4000佘平方米。原寺规模较大,拾级而上下班,坡道两旁殿宇棋布有序,塑像极多。因兵乱大部分建筑遭毁。现仅存下殿,垛殿及十王洞,十六罗汉洞等。正殿,系楼阁式建筑,依崖建成造。前的抱厦三间。面阔三部,进深三部悬山顶。其一楼斗拱系典型的金代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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