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山东省 > 烟台市 > 莱州市旅游

当利故城遗址(含栾大墓)

[移动版] [查看地图]
当利故城遗址(含栾大墓)
当利故城遗址(含栾大墓)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当利故城位于莱州市沙河镇路旺侯家村西。东北距莱州城区约20公里。城址位于莱州市西南地区近海平原上,城址东约1公里处,有一条季节性小河自东南向西北汇入珍珠河后入海,城址东临侯家村的民房;南约2.5公里处,大沙河由东南向西北流入莱州湾;西北约2公里处为烟潍公路;面北距海不足10公里。

1957年、1981年,掖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7年,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烟台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当利,西汉时所置县,与掖县同属东莱郡,东莱郡治于掖县,东莱郡领17县,其中,掖县、当利、阳乐、阳石、临朐、曲成在今莱州市境内。

东汉时,东莱郡治移于黄县,领13县,阳石、阳乐并入当利,当利、掖县均属东莱郡。

三国魏时期,东莱郡仍治于黄县,领12县,卢乡、当利、掖县、曲成在今莱州市境内。

西晋时,东莱郡复治于掖县,当利、掖县均属东莱郡。

北魏时期,置光州,光州辖东莱、长广、东牟三郡,东莱郡仍治于掖县,当利县属长广郡,长广郡治于今平度。

北齐时,废当利,并入掖县。

隋时,复置当利,属东莱郡,东莱郡仍治于掖县。

唐时,废当利。《唐书地理志》:贞观元年,省曲城、当利、曲台三县入掖。

当利县自西汉初期的设置,至唐贞观年间废除,延续了八百多年,此后再未恢复。

《掖县志·古迹》:“当利城,城西南三十六里,汉县。……《郊祀志》云:武帝以卫长公主妻栾大,更名其邑曰当利公主。北齐废,唐复置,寻省入掖。遗址尚存,即今卢(今作‘路’)旺村。”

1957年调查时,当利故城址周长约2公里,有东西城壕,地高约1米,周围是平原,后经过整地,高台地形尚存,但周边风貌已破坏。1973年调查时,为一南北长约450米,东西宽约100米,向南缓平的台形高地,高约1米。1982年调查,南北长约175米,北部宽约62米,南北宽约58米,北部高约1米,向南缓平的台形高地。第三次文物普查时,当利故城址残存为一南北长约175米,东西宽约80米,北高约1米,向南缓平的台形高地。高地北部中央建有一再生塑料厂,厂房占地约400平方米。其余地表及高台地周围均为耕地。

从1992年起,该村逐渐在城址东、南沿路建设厂房,侵占了保护范围,使原有环境有所改变。

当利故城址地表暴露大量带纹饰的汉代砖、瓦、瓦当、陶片及烧土、灰坑等。文化层深0.80—1.5米。出土陶器多为灰陶,夹砂红陶次之,纹饰有绳纹、弦纹、素面多种。器物历年来多有出土,铜器有:印、兽、兽形饰、铜镜碎片及五铢、货泉、货布、大布黄千货币等;铁器有:釜、铁券、-、钁、铲等;陶器有:瓮、壶、盒、扁壶、豆等残件,砖有菱格纹、兽纹等,瓦当饰文字、鸟兽、云纹等。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当利故城址曾出土过一些珍贵文物,最重要的为齐刀币窑藏。1983年5月,农民整地时发现了一处窟藏,全部为齐刀币,总重约47公斤,计960余枚,面文可分5种,即“节墨之法化”、“安阳之法化”、“齐之法化”、“齐法化”和“齐返邦长法化”。以“齐法化”数量最多。属春秋至战国时齐之货币。少数断残,大多保存完整。这次出土的齐刀币全部上交烟台博物馆。1982年5月,文物普查时,在故城址附近村中征集到的齐刀币达90余枚,面文分为四种:“节墨之法化”、“安阳之法化”、“齐之法化”、“齐法化”。

当利故城址是莱州市境内保存最完好的古代城址,是研究汉至唐代历史的重要佐证材料。

当利故城址之东南,有一大冢,传为汉代方士“栾大墓”。

栾大墓位于莱州市沙河镇南王家村南约100米处,南侧濒大沙河约1.5公里,北紧临沙河至路旺的公路;墓东南不足1公里处的卞家村南,原有两大冢,名曰“双士冢”,现封土已平;墓西北1.3公里处为汉当利故城址。历经考察认为,当利故城址、栾大墓与双士冢均为汉代遗物,三者之间应当有紧密的联系。

此墓为栾大墓的说法,《莱州府志》与《掖县全志》等早期地方志书均无记载。栾大墓的说法,最早见于《四续掖县志》:“栾大墓,在九区路旺乡南王家村里许,突出地面,高逾二丈,面积约二十余丈,无碑志,土人相传为汉方士栾大之墓,墓东有沟名大栾沟,附近地名亦号大栾。”

1957年、1981年,掖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7年,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烟台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57年调查时,栾大墓为一方形土冢,长、宽各约61米,高约13米。1973年调查时,直径约35米,高约13米。“文革”中,整个栾大墓被群众建窑取土烧砖,后又曾将封土卖给沙河水泥厂。1981年调查时,直径约8米,高约6米,仅余窑壁处可见层层夯土。第三次文物普查时,残留土冢直径约4米,高约5米。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南王村与卞家村在墓北、东、南保护区内沿路大面积占地建设厂房,现墓东侧的厂房已建至墓侧,仅有十几米的距离,保护标志石已被推倒。

根据历次调查记录可知,墓之封土,系夯打而成,夯层厚约10—15厘米,黄花土,土质较纯,夹少量蚌壳、陶片。墓地表暴露有带纹饰的汉砖,泥质灰陶豆柄、豆盘,夹砂红陶素面鬲足、扁凿式鼎足、器物口沿等,与当利故城遗物相似。

《史记》对栾大其人记述甚详。“栾大,胶东宫人……言多方略,而敢为大言。”汉武帝极想能与神仙相接,并得到长生不死之药。这也就是汉武帝多次巡兴东莱的主要原因之一。栾大是有名的方士,自言常与神仙相接,并能得到长生不死之药。起初,栾大多次做法,博得了汉武帝的信任,为了表示对栾大的宠信,汉武帝拜栾大为五利将军,以二千户封为乐通候,赐甲第并僮仆千人,又将自已最宠爱的卫长公主嫁给栾大。“栾大见帝数月,佩六印,贵震天下。”后来,急于想得到长生不老药并与神仙相接的汉武帝,多次催促栾大,而栾大的屡次作法,屡次失败,终被汉武帝识破。骗局败露以后,于汉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栾大被腰斩于市。

沙河镇: 莱州市沙河镇位于烟台、青岛、潍坊三市交界处,辖116个行政村,10.6万人,镇域面积140平方公里,是莱州市规模最大的乡镇,是烟台市三个重点镇之一,被列为山东省中心镇。 沙河镇交通四通八达。大莱龙铁路和烟潍高速公路从镇腹地穿过,与青岛对接的高速公路、烟潍高速公路横贯镇区,“引黄入莱”工程途经沙河,是莱州市重要的交通枢纽。 沙河镇小城镇建设起步早、标准高…… 沙河镇详细信息++

延伸阅读:

·第二批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蒜园子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