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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老舍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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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老舍故居
济南老舍故居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济南老舍故居为20世纪30年代老舍在山东省济南市的住所,一共包括四处,其中两处已不存。

20世纪30年代,老舍曾两次应齐鲁大学之邀到济南执教,第一次为1930年7月-1934年6月,就任文学院教授和国学研究所文学主任,主讲课程为《文学概论》和《文艺批评》等,并在《齐大月刊》担任,1934年8月后到在青岛办学的国立山东大学任教,1937年8月13日至11月15日又回到济南再次执教于齐鲁大学,并居住了3个多月。

老舍在济南期间最早的一处住所位于原齐鲁大学的办公楼麦柯密古楼(该楼已毁于1997年的火灾),为二层西南边的第一个房间,在这里老舍创作出了以济南惨案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大明湖》(书稿后寄与在上海的《小说月报》,但在1933年的淞沪会战中焚毁)。1931年夏老舍返回北平并与胡絜青完婚,夫妇二人回到济南后,在南新街54号(今南新街58号)租住了三年,期间胡絜青生下了大女儿舒济。

南新街为齐鲁大学北侧的一条有折弯的南北胡同,原建筑为一处砖头土坯垒建的茅草房,当时的大门位于东侧,主要房间位于二门内的西、北、东三面,其中老舍住在北房,明房共有三间,另包括西山墙后边连着的一个用于堆放杂物的小暗间。在房间中部设有隔断,东侧的一间半为卧室,西侧的一间半用于会客和写作,书桌设在南窗下。在此老舍创作了长篇小说《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以及收录在《赶集》中的大部分短篇小说,也包括一些散文(如《济南的冬天》、《济南的春天》)和幽默诗文。当时的院子中满栽各种花草,并有一眼水井,闲暇时老舍自己打水浇花、施肥、捉虫。

1950年在原房地基上进行了翻修重建,拆除了二门和影壁,砖头土坯墙和草房屋顶被改以红砖墙和瓦房屋顶,但原有格局基本未变,院内水井和北房内当年的隔扇尚存,现由一位徐姓老人及其家人居住。此处故居为四处故居中保存最为完好的一处,2006年被列入第三批山东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37年老舍回到济南后,最初在齐鲁大学校园内的“老东村”平房内暂住(此房亦不存),其后搬至常柏路2号(现为长柏路11号)的一栋原外籍教授别墅内,小楼由当中并列的两个楼门和平行上升的两个楼梯一分为二,老舍居住于东半侧,楼下两间为客厅和书房,楼上三间为卧室。但因抗战爆发,日军逼近济南,在此仅居住了两个多月。现今此处建筑亦被翻修,并住着多户人家。

景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新大明湖景区

门票:免费

交通

乘11、41、k109、k11、k95、k98路等公交车在市立一院站下车后步行约200米可达

延伸阅读:

·第三批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五三惨案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