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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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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圃
逸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时代:清

地址:位于江苏省扬州市东关街356号,东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个园”

“逸圃”系民国初年钱业经纪人李鹤生所筑,现为扬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逸圃东邻个园,在东关街356号,系民国初年钱业经纪人李鹤生所筑。在扬州住宅园林中,园林多半建于住宅之后,唯此园筑住宅左偏。大门八角形,门额上嵌“逸圃”二字刻石。进入大门,即抵园门,将人一路引向住宅之后。迎面火巷北去,巷西为住宅五进,巷东原有湖石假山贴墙而筑,委婉屈曲,壁岩森严,与墙顶之瓦花墙形成虚实对比。山旁原筑牡丹台,花时若锦。假山北头的尽端,原倚墙作五边形半亭,亭下有花厅三间,装修极精,外廊天花,皆施浅雕。扬州名画师王板哉、吴砚耕曾设砚于此。

由花厅西行北折,于火巷东侧,辟一花瓶形门,题额“问径”,内有庭园一隅,置花木山石,其北为小轩三间。轩背置小院,沿磴道可达复道廊,即由楼后转入隔园。园在火巷尽头住宅之后,原以复道与山石相连,折向西北,有西向楼三间,面峰而筑。楼有盘梯可下,旁有紫藤一架,老干若虬,满阶散绿,增色不少。后园昔有望月亭、紫竹林等景观,逸圃与苏州曲园相仿佛,都是利用曲尺形隙地布设,但比曲园巧妙,形成上下错综,境界多变。采用“绝处逢生”的手法,由小院转入隔园,来一个似尽而未尽的布局。可惜假山、半亭、碧潭、复道廊等均已不存。1962年事实上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扬州市国画院曾设此办公,曾为居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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